少,怎么一家子一家子的抓,还是生生不息,抓无止境?
“重伤和死亡的都吃掉,轻伤的都留下,试着养起来。”
领地中的养殖场已经颇具规模,里面养着当初领民们从麦田边捡回的雏鸟,大多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和同胞兄弟姊妹的竞争中被淘汰的。这些家伙不能适应大自然的物竞天择,却比其他的鸟类更容易驯化,从野生鸟类转换成家禽。从十几只发展到几十只,直到现的上百只,仅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每天收获的禽蛋,更是不少数,
领民们发现了养殖的好处,不再只满足于麦田的四周捡漏,他们开始走进麦田,一旦哪对鸟类夫妇粗心大意,巢里的鸟蛋和雏鸟百分之八十以上会不翼而飞。
愤怒的鸟爸鸟妈开始攻击这些朝自己孩子下手的家伙,格里兰和大鸟的对战中,逐渐积累出了经验,类和鸟类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抗。
饶是如此,这些大鸟也没从格里兰的麦田搬走,依旧是钉子户的干活。
这是为哪般啊?领主大十分不解。
抓获的野猪也被养了起来,成年的野猪很难驯服,也很凶悍,看管的领民几次险些受伤,宋默无奈,只能杀掉吃肉。能逃过菜刀,活下来的都是还没成年的猪仔。格里兰是第一次养殖野猪,这整片光明大陆也是个创举。
领民们对养殖场里的野猪十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就像当初对皮皮兽,小个头的动物,总是能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
霍玛并没有阻止孩子们的好奇心,相反,他还特地带着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一次翡翠森林。有霍玛,宋默不需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谨慎起见,还是派了五个汉子带着步枪随行。
霍玛对此没有异议,他知道,宋默并非不信任他,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孩子们正是淘气的时候,如果进入森林的时候有走散,他一个的确分——身乏术。
除了保护孩子们,宋默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老约翰告诉他,梅尔斯亲王就埋翡翠森林,宋默也很好奇,想试着找找看。就像是挖宝游戏,不管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总是会让心痒难耐。
“领主大,如果您真的想知道,可以帮您再把他挖出来。”老约翰一本正经的对宋默说道。
“这不合适吧?”
“没关系。”老约翰摇摇头,“挖出来,再埋回去就是了,很方便。”
宋默无语的看着老约翰,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身黑衣的管家,翡翠森林的深处,挥舞着铁锹,将沉睡一千多年的魔族亲王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