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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围城之鬼(3 / 6)

理,意大利通心粉,她不吃猪耳朵,羊蹄,油条,煎饼果子,甚至连烧鸡也不吃。

林六月的心中总是充满诗情画意,坐火车,窗外一定能看到麦田和白桦林,在酒吧喝着朗姆酒的时候,墙上挂着的肯定是毕加索的画。

她不懂画,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会时都会去一个画廊,店主是个年轻而落魄的画家,戴金丝眼镜,眼神忧郁,牛仔裤上有永远洗不净的油画颜料,这是她的初恋,他们相爱了三年。

那几年,爸爸为她在事业单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后因为经济问题被审查而服药自杀。

林六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认真的对同事说:做个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吗?

同事都比她年龄大,从现实的角度问道:那你吃什么喝什么呀?

同事甲说:你来我家,我家树上有香椿芽,我给你炒鸡蛋吃。

同事乙说:再香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盒子。

同事丙说:百货大楼搞活动呢,什么东西都削价,便宜死了,卫生巾才卖十块钱一包。

同事丁唱:我爱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觉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遗憾自己为什么不在跨国企业工作,做一个白领也比做公务员强的多。她想到了结婚,嫁给那个画家,定居香港。然而,异地恋大多无疾而终,她和画家男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污水横流的小巷子里,她觉得,分手应该在汽笛声声的码头,或者飘雪的车站。

画家男友说:我要去美国发展,也许那里的人更欣赏我的画,你不用等我了。

林六月说:我等你,你会成为全世界著名画家的,就像梵高,我要去看你的画展。

画家男友的皮靴踩着脏水,头也不回,大踏步的走了。

林六月向着男友的背影喊道:加油,我要你的名字像群星一样闪耀!

那段时间,林六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出于一种执迷不悟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她这么做,多少也受到一本书的影响,这书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故事始自18年前,女人初遇男子,一见倾心,几夜缠绵后,男子远走他乡,女人怀孕了,悄悄生下孩子,她付出了一生的痴情,直到临死前才写信告白。

林六月这样想,多年以后,她带着孩子出现在纽约艺术区的某间画廊里,心爱的男人穿过鼓掌的人群,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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