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途本来就不是只有一种走法。
有人追求步步为营,稳扎稳打,那代价就是走得慢,但同时也就不会遇见什么太大的危险。
周泥自己就是这种人。
而沈戎走的快,就注定风雨兼程,骸骨铺路。
富贵险中求,这句话放在命途上也一样适用。
杀一百头猪和杀一头老虎,对一个屠夫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对于一个屠夫而言,在摊位前终日挥汗如雨,宰上一百头猪,自然可以提升刀法技艺。
但这只能算是熟能生巧。
跟操刀和猛虎狭路相逢,为求活命放手一搏,拼尽全力寻找对方身上的弱点破绽比起来,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周泥在为沈戎搓澡之时,清楚看到对方身上冒出来的血气和残怨,数量之多、种类之杂、烈度之强,此刻回想起来依旧心潮难平。
他想象不出对方到底经历过如何血腥的搏杀,也猜不出沈戎到底屠戮了多少强敌的性命。
所以沈戎能在短时间内强大到这个地步,周泥觉得都在情理之中。
不过,惊讶归惊讶,他却半点不觉得羡慕。
“来,坐在一起吃。”
看着摆在面前的食物,沈戎顿感饥肠辘辘,招呼一声后,便率先动筷,捻起一筷子凉拌猪头肉塞进嘴中。
“香,这他娘才是人吃的东西。”
沈戎一口菜,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满足。
周泥将酒满上,顺嘴捧了一声:“看来沈爷您这几天,在外面吃了不少苦啊。”
“怎么,周老板感兴趣啊?”沈戎打趣笑道:“要不我给你讲讲?”
“多谢好意,大可不必。”
周泥连忙摆手拒绝,祸从口出,灾从耳进的道理,他可是门清儿。
沈戎是什么人,城防所暗警!
对方办的事情,大概率会牵扯到五仙镇的高层,自己要是听了,那岂不是自找麻烦?
沈戎见周泥那副惶恐的表情,不由一乐,转而问道:“我没在的这几天,镇上有没有什么发生什么新鲜事?”
“您别说,事情还真不少。”
“那就劳烦周老板给我详细讲一讲。”
“沈爷客气了。”
周泥给自己倒上一杯酒,仰头喝下,这才打开话匣子。
“头一件,就是位于镇北杨柳胡同的春曲馆。原本的东家已经卷铺盖卷走人了,接手的是长春会‘裕’字的人。”
周泥咂摸着嘴唇,说道:“我听说,这次‘丰’字可谓是壮士断腕,结结实实缴了一大笔钱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