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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墨书栈 > 我顶级背景,你们还敢欺负我? > 第247章 林默:别拿无知当挡箭牌,不懂法就活该被锤!

第247章 林默:别拿无知当挡箭牌,不懂法就活该被锤!(2 / 3)

就意味着,要剥夺他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林默伸出一根手指。

“消费者的首要权利,就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的权利,其中,自然包括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如果因为评价者影响力大,就要求他的所有评价都必须是温和的、积极的、不损害商家利益的,那评价的意义何在?我们以后在网上看到的,会不会全都是商家花钱买来的,一片祥和的虚假繁荣?”

“这是在保护餐饮行业,还是在从根源上摧毁消费者最后的信任?”

钱为民嘴唇动了动,却发现自己无法反驳。

林默又伸出第二根手指。

“其次,我们再回到‘红烧肉如同肥皂’这句话本身。请问,这是一个事实陈述,还是一个主观感受?刘沐阳说的是‘口感如同肥皂’,他没有说‘老板用肥皂做红烧肉’。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味觉形容。我觉得不好吃,我觉得它像肥皂,这是我的感受,我把它说出来了。何来诬陷?何来抹黑?”

“如果这种主观评价都算犯罪。那我今天觉得法院的椅子有点硬,是不是也构成了对法院的攻击?辩护人觉得今天的空气有点闷,是不是也扰乱了法庭秩序?”

他这番话一出,连陪审团成员都露出了忍俊不禁的表情。

太荒谬了。

将一个味觉上的差评,上纲上线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本身就是一件极其荒谬的事情。

钱为民的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

林默没有停,他伸出了第三根手指,这一次,他没有再看着钱为民,而是环视整个法庭。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辩护人反复强调我当事人一句话的‘破坏力’,反复渲染一个餐厅的‘悲惨’。那么,我们不妨对比一下,双方到底谁的行为,更具有破坏性,谁的行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暴力’!”

林默走回公诉席,拿起一份文件。

“我当事人刘沐阳,发布了一个视频,提出了一条负面评价。这是‘一’。”

“而被告人许天佑,作为回应,他做了什么?”

“他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这是第一项犯罪。他组织三十多家商户,建立攻守同盟,这是有组织的犯罪预备。他在群里下达明确指令,散布统一文案,进行大规模网络攻击,这是有组织的犯罪实施。他们在全网发上白条诽谤、侮辱性言论,捏造事实,进行人格侮辱,这是诽谤罪。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刷屏、点踩、恶意举报,导致他人账号被限流封禁,这是破坏生产经营。他们公然叫嚣要让一个人‘社会性死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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