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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普罗米修斯和上帝(2 / 5)

势人物一直能接触到内地的资讯,他们了解自己的亲族情况,他们甚至能派出便衣前往港地购买全套《潜伏》——那是一本描写如何击败他们的特工小说,将之批判得体无完肤,照此所论,看书的人应当罪该万死!然而,他们看的津津有味。“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在众神无暇顾及的时候,那流逝的时间,已经是人间不可逾越的永远。足足有六十万被带往岛内的倒霉蛋,他们终生不得和自己的故土相见。“

”直到年轻的普罗米修斯决定背叛众神,为人间盗来永不能再熄灭的圣火,并决心忍受被鹰鹫啄食肌体之苦。还好,这一次连鹰鹫也不愿伤害这位年轻的神明。他们变成了欢唱的白鸽,托举起普罗米修斯。“

华记者留下了英国诗人拜伦于19世纪所写下的诗歌: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

人间所受的苦难

是种种可悲的实情!

并不应该为诸神蔑视、不睬;

但你的悲悯得到什么报酬?

是默默的痛楚,凝聚心头?

是面对着岩石、饿鹰和枷锁?

是因骄傲而面临的痛苦?

幸运的是,这一次你得到的是奖牌和赞誉!世人都为你歌唱!”

这不是歪诗嘛!

一个德国人,改编了英国人的诗句。

拜伦是个英国贵族,后来为了希腊人民的解放而斗争,最后身死道消。希腊为其举行国葬,使得他成为最受希腊人尊重的外国人之一。

考虑到余切目前正因写出《2666》成为拉美世界的东方佐罗,华记者这一番形容,竟然还有些恰如其分,他是用了些心思的!

余切看到华记者这篇文章大吃一惊——真是小看天下英雄。

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这篇文章写的不错。

就是“普罗米修斯”或者是“上帝”的形容的不恰当。因为这些“伟人”做出事业之后,很快就倒霉上了,要么挨整,要么自己疯掉了,要么被世人所误会。

林肯被刺杀了,爱因斯坦脑袋被切片,居里夫人在丈夫死之后和学生搞婚外恋,因而被全社会批判得差点精神崩溃……他们很少有好结果。

而余切正在面临当初在老山高地放枪之后的”急速攀升“趋势,干成这一件事情后,他迅速成为华人世界中有数的伟大作家之一。能成一般人所不能成之伟业,方为伟人。

作家中的伟人被认为是”文豪“。

的确,开始有人用”文豪“一词来形容他,华人设计师贝聿铭谈到余切时,兴许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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