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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重启调查结束(2 / 3)

“就在进入县城的时候,有个人把我拦了下来,那时我害怕的要命,以为被他给发现了。”

“我就故意低着头,不敢把头抬起来。”

“结果他只是问我有没有打火机,说他的火机不好用了。”

“我把火机递给他之后,跟他打了招呼,就骑车进了县城。”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县城里警力几乎处在空虚状态,我骑着车子一路来到县委县政府,路上都没有人拦着我。”

“我在县政府外面等了两个多钟头,看到所有灯都关了之后才敢摸进去。”

“后来,就被你和周康给抓了!”

陈路南交代完整个逃跑过程,审讯室里和监控室全都安静了。

气氛紧绷,静的可怕!

能说他们的抓捕过程有问题吗?

派出了这么多警力严防死守,甚至是采取地毯式搜索,竟然还是被陈路南钻了空子。

还是说陈路南太狡猾,被他找到了摸排中的漏洞。

才让他跑了这么久,这才把他抓捕归案!

不过好在,现在陈路南已经被抓回来了。

至于在这次抓捕中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员肯定会吸取教训,以后绝不会再有同样的错误出现。

审讯结束。

至此,五·一三特大煤矿爆炸案的主犯陈路南,才算是真正落网。

尽管之前发生了很多波折,但陈路南被重新抓回来之后,这些就都不重要了。

转眼。

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有关于煤矿爆炸案的重启调查也已经进入了尾声。

巡视组将调查到的所有信息整合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移交给了司法机关。

至此。

五·一三特大煤矿爆炸案调查到此结束。

半个月后。

经过检察院对案件的复核无误后,向法院对陈路南,吴城南,赵凯,黄志明,楚刚,等相关人员提起了公诉。

法院在对案子进行复查后,一周后开庭审理。

“陈路南,因犯故意制造煤矿爆炸一案,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罪,因犯贪污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资,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最高检察院核准执行。”

“吴城南,因犯故意杀人罪,偷税漏税罪,组织黑恶势力组织罪,组织黑恶势力组织领导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二点三亿元,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请最高检察院核准执行。”

“赵凯,因犯贪污罪,渎职罪,数罪并罚,没收非法所得全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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