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了,你说我在法庭上胡说八道难道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你还让我小心点。”
“首先我可以回答的你的是,我会为我所有的言行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我并没有胡说八道,最后我想告诉你的是在龙国法律中,人身威胁通常是指行为人通过写恐吓信、投寄恐吓物或其他方法,故意针对自然人个体进行恐吓或威胁,侵犯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界定:行为方式,主观故意。
而你这个显然就是对我进行言语上的威胁,你让我小心点。
小心什么?
小心你杨硕的报复是吗?
法官,杨硕刚才对我的言论,我完全有理由认为,他这是因为心虚,而产生的情绪变化,继而用言语威胁我,阻止我代表原告讲述真实案情。
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却在这最圣洁公正的法庭,受到了一名嫌疑犯的威胁。
这如何不是嫌疑犯对律法的蔑视?
所以我很有理由,认为杨硕就是一个目无法纪,践踏法律尊严的无耻恶徒!
这样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