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的人贩子汉姆。自己评价一下,觉得有钱却没相貌的,屁股朝天趴在地上。有钱又有相貌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叉开腿——”
这个计划,耗费了汉姆整整三年的心血。
可谓是得意之作。
如果不说出来,那与锦衣夜行,又有什么区别呢?
心里,就会痒的难受啊。
尽管,听她说完这些的李南方,很快就会变成个死人。
她虽说很在意处子之身,但绝不会因为第一次被李南方拿走,就会像华夏古代那些大小姐似的,被人看到洗澡后,除了以身相许之外,就唯有上吊死人了。
她会好好洗个澡,在身体散发出的幽香内,仔细品味下李南方给她的感觉,再为他脑袋上多了个洞,而感到很遗憾后,就彻底忘记他是谁了。
“听懂了吗?”
问出这句话时,汉姆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枪口始终对着李南方的眉心。
李南方点头,满脸敬佩的样子:“高,高,实在是高。漂亮的女士,能不能允许我对你竖起双手大拇指?”
汉姆没有理睬李南方的傻帽要求,只是死死盯着他的眼睛,缓缓地问:“你,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怕?”
“因为,你要死了。”
“难道我怕,就会不死了?”
“不会。”
“那我为什么要怕呢?”
“你,越来越有意思了。”
汉姆的脸上,再次浮现上的妩媚的笑容。
这次,倒是真心的。
因为她觉得,李南方确实是个有趣——不,是个绅士。
真正的绅士,就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应有的幽默。
很可惜,这个绅士,必需要死。
他夺走了汉姆的第一次,那是她决意要献给上帝的。
上帝不要,那么她就会始终把处子之身,保留到死。
“你叫什么名字?”
以为已经问完,准备要开枪的汉姆,忽然想起,她还不知道绅士的名字。
尽管以往她杀人时,从来不在意对方叫什么名字,又是干什么的。
但这次必需要问。
只因,他是夺走送给上帝礼物的那个人。
“李南方。”
在向美女介绍自己名字时,李南方的态度,从来都是认真的:“木子李,北雁飞南方的李南方。”
“华夏人?”
“对。”
“白大卫,总是特别喜欢和亚洲人打交道。”
汉姆不屑的笑了下,说:“我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