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郁。
主持人念出辩题,
决赛辩题是:“法律的终极目标是惩罚犯罪还是保障人权”。
钟小艾队抽中 “惩罚犯罪”,李长青队则为 “保障人权”。
开篇立论环节,钟小艾率先起身。
她声音清亮,逻辑清晰,
“法律起源于对秩序的维护,而惩罚犯罪是维系秩序最直接的手段。从古代‘以刑止刑’的思想到现代刑法的惩戒功能,历史早已证明 ,唯有让犯罪者付出代价,才能震慑潜在恶行、慰藉受害者心灵,这正是最基础也最核心的社会公正。脱离惩罚谈人权,无异于纸上谈兵。”
随后引用汉东省近年的恶性犯罪数据,论证 “严厉惩罚对犯罪率下降的直接影响”,立论扎实,赢得不少掌声。
轮到李长青发言,
他站姿挺拔,神态沉稳,
目光扫过全场,
“对方辩友混淆了‘手段’与‘目标’。惩罚犯罪是法律的手段,保障人权才是其终极归宿。我们惩罚盗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惩罚杀人,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所有惩罚行为,都指向‘让人活得更有尊严、更安全’这一人权核心。若将惩罚本身当作目标,极易陷入‘为了惩罚而惩罚’的误区,甚至滋生酷刑、冤假错案等侵犯人权的乱象。”
随后拿出最高法的几个冤假错案判例作为补充。
同样赢得掌声。
双方论战开始,
钟小艾队:“保障人权不能成为纵容犯罪的借口!对受害者而言,罪犯得不到惩罚,就是对他们人权的最大践踏!”
李长青队:“对方辩友恰恰说反了。真正的人权保障,从来都包括受害者与犯罪者双方。我们严惩罪犯,正是对受害者人权的保障;但我们禁止刑讯逼供、保障罪犯的辩护权,是为了避免无辜者蒙冤 —— 这两者并非对立,而是保障人权的一体两面。就像汉东省去年破获的团伙诈骗案,警方既依法逮捕罪犯,又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最终既让受害者追回损失,也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这才是法律的终极追求。”
钟小艾队:“可在现实中,过度强调犯罪者人权会束缚执法者手脚!比如某些嫌疑人利用‘沉默权’规避调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这难道有利于社会公正?”
李长青队:“‘沉默权’不是犯罪者的‘特权’,而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安全阀’。执法者的职责是搜集证据,而非逼迫口供。如果因为嫌疑人行使合法权利就无法破案,恰恰说明侦查手段需要进步,而非人权保障需要倒退。再者,法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