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走了一圈,跟自己一样目的的读书人比比皆是。
去了余家的布铺,卢象升失望的叹了口气。
这个铺子早都不姓余了,铺子的掌柜成了姓张的。
问了伙计才知道。
余家在十年前就把铺子卖了,余家也正是那时候走的,也就是说自上次一别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了。
在铺子伙计失望的眼神中卢象升离开了。
卢象升也很失望,自己在京城为数不多的熟人竟然不在了。
自己这次还特意从南方给他带了几百匹布绢呢!
如今这……
卢象升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他决定过完年就走。
这京城的气候他有些不习惯,比南边冷太多了。
此刻的余令已经到了京城门口,正在排队进城。
临近年底进城的官员很多,携带的护卫也多。
小的队伍有七八个,大一些的二三十号人,个个都挟枪带棒。
余令的队伍更是吓人。
整整齐齐的一百人,这一百人行的还是军法,往那里一站,气势自然不一样。
再跟其他队伍护卫的对比下,更显不凡。
那几个头领模样的人一看就是杀过人的。
“排什么队啊,咱们直接插队不好么!”
面对苏怀瑾的唠叨余令颇为无奈道:
“插队不好,那得多招人记恨,你要等不及你先走,我明儿去寻你!”
苏怀瑾紧了紧衣领子:“那就再等一会!”
在大明,兵器是需要登记的。
尤其是过年官员回京这个热闹的时刻,兵器的管制还是很严格的。
其实在每个朝代都差不多,但若是有功名和身份就是另说。
宋朝朴刀算是特例。
它是农具“朴刀”改造为短兵器,人们日常需要使用而不能禁止。
于是朴刀得以成为宋朝合法武器。
其实,无论在哪个朝代,百姓是不会提着一把锋利的剑或刀到处乱跑,他们更在乎肚子能不能吃饱。
至于侠客?
余令来大明这么久也没看到侠客,邪教徒倒是遇到不少。
要说那个朝代对武器管制最严格的,非元朝莫属。
元朝的律法规定:
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彩纸代之,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
也就是说在元朝玩弹弓都犯法。
说白了,这还是异族统治者的惧怕。
大明还好,登记就行,杂耍班子用的那些真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