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保护费。清政府之所以屡次剿灭华南海盗都未能成功,与当地居民为海盗提供情报甚至藏匿之处是有着很大关系的。
船主们之所以向他们交了保护费后,还在清政府剿灭他们时,为他们提供情报甚至藏匿之处,不仅仅因为他们实力的强大,更因为他们盗亦有道。
海盗们收保护费有按年征收的,也有按货物价值交纳银钱的,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比较昂贵。每个航次所交费用一般在50至500元两银子之间。不过,海盗们在收了这些费用后,真正做到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海盗首领对执行保护者和被保护者双方达成的协议十分严格、认真。
船主交费后,海盗会为其办理“通行证”,见证便放行。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一规定,海盗首领会下令部属对受害者进行补偿。据说曾有过这样的事例,一次一位海盗头目误劫了一艘受保护的渔船,大盗首命令他立马将船归还原主,并勒令他给船主赔偿了500两银子或者是西班牙银圆。
当时清朝有个叫张保仔的海盗头目,自称“第二郑成功”。他的势力范围包括香港岛,珠江三角洲,南海海域及东南亚、新加坡等,他专劫官船、粮船和洋船,尤其是对东印度公司及葡、西、荷、英等国船舰绝不手软。
张保仔,又称张保,新会江门人。父亲张义以捕鱼为生,因抗拒清朝水师勒索,船被击毁,全家失散。张保仔靠渔民抚养,少时习武艺,操渔业。15岁那年,张保仔随众出海捕鱼,被海盗郑一掳去。郑一见其机敏,有意收留和培养他。
郑一死后,郑一嫂接操夫业,亦看中张保仔。“明为主仆,暗为夫妻”,张保仔渐渐揽了大权。
清嘉庆中叶,张保仔已拥有大船800艘、小船过千、徒众数万,活动于珠江出海口香港的大屿山一带,后称霸珠江三角洲,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最盛时,聚众达10万人。以至于一提到张保仔,殖民者大多都很心惊。因为张保仔的势力太强大了。一次,张保仔在南海发现葡萄牙船舰上的财物全是掳掠中国客船得来的,便全歼了葡萄牙船队。
张保仔集结大队纵横海上,袭击侵犯中国领海的葡、西、荷、英等国船舰,使殖民者不敢太过放肆。当时的中国海盗在一定程度上抵挡了西方人的入侵。
不管海盗如何遵守内部规定,讲江湖义气,但他们毕竟是海盗,他们的发展壮大是清政府所担忧和不安的。海盗越是在军事力量上可以击败西方的铁甲舰船,能迫使西方人向其交纳保护费,清政府越是担心。清朝政府在镇压不成后,便采取了安抚的政策,以官职等来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