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拿百姓一针一线;第三,所有缴获全部归公,由军纪司统一安排和分配;第四,不准欺辱妇孺和虐待战俘;第五,所有士兵空余时必须参加识字班认真学习,明白为谁而战和为何而战……”/p
p“爱民军的军械装备和军粮军饷一律由军纪司安排和发放,直接发放到士兵手中,中间不经过任何军官和其他中间人……”/p
p“爱民军的士兵只能召募,不准拉夫拉壮丁,所有士兵不得小于十五岁,不得大于四十五岁,每个爱民军的士兵都可以在军队以后缴获的土地中无偿获得五十亩的土地作为永业田,士兵的饷银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初步定为非战时三两,战时六两……”/p
p“士兵受伤生病的治疗费用全部由军纪司承担,每一个士兵因公殉职,一次性给与抚恤银子一百两和一百亩永业田,拨给士兵的直属亲人,同时该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终生免税……”/p
p“爱民军建立之后,尽快在难攻易守之地建立根据地,清算贪官污吏、劣绅地主和奸商恶霸,严惩首恶重恶,但一定要注意甄别和保护为善为民的官员乡绅和商贾,除了合理回购他们超出标准的土地外,房屋商铺等私产不得侵犯……”/p
p“在跟据地垦荒和丈量土地,按人口重新分配,暂定标准每人三十亩,参军士兵每人五十亩,参军不到五年就自行脱离军队或者经查明是逃兵的士兵,没收已经分配的土地。所有分配的土地作为个人永久私产,但不得转让买卖,只能租赁;不得挪作他用,必须作为耕种用地。剩余土地一律归于根据地所有,由军队士兵屯田耕种,或者由私人承租……”/p
p“根据地之内,将教育权从氏族门阀手中收归国有,废除原有的官学私学和科举制度,重新成立公办学塾,教授经书、武学兵略和农桑算术等格物致知之学,官吏军官从其优秀者中考试选拔;建立善儿善老院,收留孤儿和孤寡老人……”/p
p“颁布临时法典,取消士农工商的等级制度,规定所有人一律平等,无论衣食住行和生老嫁娶都没有任何贵贱之分,其子女均拥有上学、当兵、考官和行商的基本权力。取消本朝所有不人道的酷刑,规定杀人伤人、抢劫偷盗等犯罪的惩罚措施,暂时由军纪司成立刑律署理衙门,确保对所有犯人的量刑尺度一致……”/p
p“根据地积极开垦荒地,扶持农业,鼓励工商,税赋暂定如下:废除本朝原定所有苛捐杂税,成立单一税制,农业十税一五,工税二十,商税三十,承诺这种税制一百年不变……”/p
p“爱民军起*义之初的旗